新余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2025)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25-12-16浏览次数:11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规20247号)文件,在20251月1日至202712月31日期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新签订借款合同(含续贷新发放)的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上限至30万元(含)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上限为600万元,贴息额度不超过400万元。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现将今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融入到申请贷款须知中,有借款意愿的创业者赶快申请吧!

  个人(合伙)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知

一、扶持条件

1.年龄在16周岁以上(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创业者

2.申请人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扶持额度

1.个人创业申请最高额度30万元;(额度不足 30万元的,可缴纳一定的担保费用,通过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市场信用担保模式提额增信);

2.个人独资企业参照个人创业执行

3.合伙人创业(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扶持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度上限之和的110%,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扶持时间和期限

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超过3轮。

、贴息方式

对符合条件个人(含合伙)创业担保贷款新签订借款合同(含续贷新发放)的,个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00BPs,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五、申请渠道

1.线上申请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不含合伙创业)通过“江西就业之家”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赣服通”、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注册申请。

2.线下申请

申请人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就业公共服务机构、“5+2就业之家”等服务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六、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营业执照;

3.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大专以上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网络商户须提供网络实名认证打印件;

4.合伙人创业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和企业信息表(盖档案查询章),合伙人(股东)身份证;

5.反担保人身份证(选择反担保方式的贷款需提供)。

以上申请材料,营业执照、项目经营等信息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核验的申请个人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核验的需申请个人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注意事项:选择反担保方式的贷款,申请人、反担保人带好以上材料到各县区经办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合伙创业的需股东到场签字。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知

 

一、扶持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不得申请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二、扶持条件

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企业无拖欠工工资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扶持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贴息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四、扶持期限

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不超过3轮。

五、贴息方式

贷款额度400万元以内的贴息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150BPs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项目按照实际利率的100%给予财政贴息。

六、申请渠道

小微企业可在项目所在地就业公共服务机构、“5+2就业之家”等服务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营业执照;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和企业信息表(加盖档案查询章);

4.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工资表、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及工资表;

5.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7.申请全贴息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占股30%以上股东的以下证明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3)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设区市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相关认定证明;

5)省级以上人才工程(表彰)之一。

以上申请材料,营业执照、项目经营等信息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核验的申请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核验的需申请企业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本级:赣西大道195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1层人社专区就业创业32-33号窗口。  0790-6736556  0790-6736848

高新区:高新区光伏路1288号高新区就业之家创业担保贷款专窗。0790-6861188

分宜县:分宜县开物大道2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2号窗口。 0790-5892081,0790-5883068

  渝水区:站前西路渝水区就业之家(安鑫雅庭旁)一楼5、6号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0790-6205818

  仙女湖区:仙女湖区管委员会5号楼一楼就业之家大厅创业服务窗口。 0790-6859369


(信息来源: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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